2016年5月10日上午,《汉中市地方立法条例》学习宣传暨人大法制工作会在汉中市委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传达了全省人大立法、内务司法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市2016年立法和内务司法工作。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聘请朱菊梅等25位同志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并在此次会议上颁发了聘书,他们将为汉中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法规提供咨询服务。

据悉,2016年3月25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备案,通过了《汉中市地方立法条例》,至此,汉中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汉中市地方立法条例》正式生效,并公布实施。汉中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增军在本次会议的讲话中指出,获得地方立法权是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建设好汉中法治的绿水青山,为我市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理念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立法工作的主导,发挥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扩大社会各方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要深化内务司法监督工作,突出民生热点、司法公正等监督重点,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抓好履职评议。要努力开创人大法制工作新局面,加强队伍建设,注重学习培训,强化团结协作,推动地方立法和内务司法工作不断向前,为“三市”建设、同步小康做出贡献。

朱菊梅,女,1985年7月西北建筑工程学院(现长安大学)工民建专业毕业,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现任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土木建筑工程系副主任、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兼任陕西省评标专家、陕西省高职土建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汉中市建筑学会理事、汉中市规划委员会评审专家。(组宣部涂强)编辑/祖萱、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