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上级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5日(星期六)放假, 4月6日(星期日)正常公休,4月7日(星期一)补休。
二、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日期间值班和安全稳定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学生处、后勤部门要安排好放假期间学生的生活,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确保安全稳定。保卫部门要加强节日假期的值班巡逻,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三)院领导和各系(部)、各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院长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